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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动态

 (一)符合《条例》第二十条第一项的夫妇(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)应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填写3张审批表,要用钢笔或签字笔端正填写。(户籍地、现居地或工作单位应在相应的栏目中盖章并签署意见)

2、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(1份)

3、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(1份)

4、双方2寸合影4

5、夫妻双方身份正复印件(正反面)

6、双方父母单位证明,证明其详细婚育状况,若无工作单位,则由社区出具证明、街道加盖章。证明要有“只生育一个子女无其它子女,未抱养子女”的字样。

7、双方单位证明,证明其详细婚育情况;若无工作单位,则由社区出具证明、街道加盖章。或者由双方书面申请,写清其详细婚育史,加盖单位章,并签属其情况说明。如:“女方系初婚未生育,男方再婚只生育一男(女)孩,无其它子女,未抱养子女等”字样。

8、独生子光荣证:

1)若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,退独生子女光荣证,退全部独生子女保健费。有单位的退到单位,无单位退到街道。

2)若未领证或领证未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,单位需要出具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,没单位的由社区出具证明,街道加盖章。

(二)符合《条例》第二十条第四项的夫妇(再婚)应提供以下材料:

1、填写3张审批表,要用钢笔或签字笔端正填写。(户籍地、现居地或工作单位应在相应的栏目中盖章)

2、双方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(1份)

3、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(1份)

4、双方2寸合影4

5、夫妻双方身份正复印件(正反面)

6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(再婚方需持);若为初婚要有初婚未生育的证明,并且在出具证明时要有“未生育”字样,只证明其初婚不行。

7、双方单位证明,证明其详细婚育情况;若无工作单位,则由社区出具证明、街道加盖章。或者由双方书面申请,写清其详细婚育史,加盖单位章,并签属其情况说明。如:“女方系初婚未生育,男方再婚只生育一男(女)孩,无其它子女,未抱养子女等”字样。

8、独生子光荣证:

1)若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,如果子女判给自己的要退独生子女光荣证,退全部独生子女      保健费。有单位的退到单位,无单位退到街道。

2)若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,子女判给对方,不需退光荣证,需退一半独生子女保健费。

3)若未领证或领证未领独生子女保健费的,单位需要出具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证明,没单位的由社区出具证明,街道加盖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