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-03
04关于2024年上半年在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医疗管理办法》(办〔2019〕9号)的规定,现将2024年上半年在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报销说明1、报销范围。马鞍山市级公立医院(市人民医院、市中医院、市二院、市传染病医院、德驭医院(原市中心医院)、十七冶医院等)普通门诊医药费用。2、提供材料。①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园卡(卡面信息清晰)。②校医院转诊证明或就诊医院的病历。③...
2024-01
02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医疗救助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医疗救助管理办法》(办[2015]4号文)相关规定,经与校财务处沟通协商,现将报销2023年度教职工医疗救助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发票审核: 1、时间:2024年1月8日—1月12日(上午8:30—11:00;下午2:30—5:00) 2、地点:佳山校区校医院一楼二、发票报销及粘贴要求:1、本次报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药费发票,过期不再办理。2、医药费发票须是医保发票(医院急诊除外),药店...
2023-10
16关于2023年在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下半年报销的通知
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医疗管理办法》(办〔2019〕9号)的规定,现将2023年在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下半年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报销说明1、报销范围。在马鞍山市级公立医院(市人民医院、市中医院、市二院、市传染病医院、德驭医院(原市中心医院)、十七冶医院等)普通门诊医药费用。2、提供材料。①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(卡面信息清晰)。②校医院转诊证明原件或就诊医院的病历...
2023-09
21关于做好我校学生参加2024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
研究生院、各学院:根据《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办发【2023】15号)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参加2024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总体要求研究生院、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,做到在籍全日制学生(含休学学生、退伍复学学生)应保尽保,坚持自愿缴费和有效扩面,鼓励在校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。如未能按...
2023-04
042023年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
全体教职工:现就开展2023年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体检时间4月10日—4月27日(法定节假日休息),各单位具体安排见附件。体检地点佳山校区医院人员范围学校工会全体会员体检项目1、常规检查(6项):血压、胸片、心电图、腹部B超、眼科检查(眼底裂隙灯检查、眼压测定、眼底照相(自愿去爱尔医院免费检查)、口腔科检查。2、血液生化检查(15项):血糖、血脂(胆固醇、甘油三酯、高密度脂蛋白、低密度脂蛋白)、...
2023-04
04关于秀山校区校医院夜班时间临时调整的通知
各位师生:按照学校相关部门安排,4月10日至5月16日校医院开展教职工、离退休职工健康体检工作。由于医护人员不足,经请示同意,现就体检期间秀山校区校医院夜(晚)班时间调整如下:夜(晚)班值班时间由原来的17:30—次日8:00改为17:30—21:30,其它值班时间不变。另:教职工体检期间,秀山校区校医院口腔科、放射科、检验科的门诊工作暂停。如有需要请到周边医院就诊,紧急情况请拨打120急救电话,由此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!...
2023-03
06关于2023年上半年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医疗管理办法》(办〔2019〕9号)的规定,现将2023年上半年在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报销说明1、报销范围。在马鞍山市级公立医院(市人民医院、市中医院、市二院、市传染病医院、德驭医院(原市中心医院)、十七冶医院等)普通门诊医药费用。2、提供材料。①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或校园卡原件(卡面信息清晰)。②校医院转诊证明原件或...
2022-12
29关于报销2022年度教职工医疗救助费的通知
各位老师: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医疗救助管理办法》(办[2015]4号文)相关规定,经与校财务处沟通协商,现将报销2022年度教职工医疗救助费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发票审核: 1、时间:2023年1月5日—1月10日(上午8:30—11:00;下午2:30—5:00) 2、地点:佳山校区校医院一楼二、发票报销及粘贴要求:1、本次报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发票,过期不再办理。2、根据《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等相...
2022-10
11关于2022年下半年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根据《安徽工业大学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医疗管理办法》(办〔2019〕9号)的规定,现将2022年下半年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报销说明1、报销范围。在马鞍山市级公立医院(市人民医院、市中医院、市二院、市传染病医院、德驭医院(原市中心医院)、十七冶医院等)普通门诊医药费用。2、提供材料。①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或校园卡原件(卡面信息清晰)。②校医院转诊证明原件或就诊医...
2022-10
09关于做好我校学生2023年度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》(马医保发【2022】18号)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大学生医保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总体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医保参保工作,做到在籍全日制学生(含休学学生、退伍复学学生)应保尽保,如未能按期自行在移动端参保缴费,该生所发生的所有医疗费将不能享受市医保和学校的报销。二、缴费标准根据马医保发【2022】18号文件通知,2023...